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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宜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宜府字〔201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公安消防支队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广泛开展打造公安消防铁军活动,严格消防执法监督,大力加强火灾隐患整治,积极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不断提高部队抗御火灾能力。特别是在今年“6·23”肖江大堤抗洪抢险、“11·5”昌樟高速特大交通事故救援、“11·10”康怡次饮公司氨气泄漏事故处置中,广大官兵舍生忘死,冲锋在前,发挥了突击队和主力军的作用,真正为政府分忧、百姓解困,得到了各级领导及广大群众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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