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10〕484号)
省公务员局,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
省公务员局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10〕49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7〕346号)的有关规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到期,结合我省考核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重新核定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明确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种归类(详见附件2)。
二、各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管理机构按规定单独向考生收取报考审核服务费每人80元,但省、设区市、县(市、区)不得重复收取。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格证书遗失、损坏需进行补证的,可收取10元补证工本费。
三、本文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有效期满之前3个月,由省公务员局按规定程序和执行情况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申报。
四、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分类收费标准表
项 目
级 别
| 公共课程
考试费
| 专业课程
考试费
| 技能考核鉴定费
| 综合评审费
|
A 、 B 、 C 类
| A 、 B 、 C 类
| A 类
| B 类
| C 类
| A 、 B 、 C 类
|
初级工
| 30
| 30
| 70
| 60
| 50
| 无
|
中级工
| 120
| 90
| 70
|
高级工
| 170
| 140
| 120
|
技 师
| 170
| 350
|
高级技师
| 170
| 4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