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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0〕2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市2010年冬季防火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公安部11.25会议精神和省委主要领导对消防工作重要指示,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监管,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狠抓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实现冬防期间“三明显、两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城乡抗御火灾综合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党政机关、涉及国计民生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施工现场、居民楼及棚户区。检查内容: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布局、棚户区消防安全环境、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安全疏散设施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本地区排查范围的单位和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并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依法下达法律文书责令改正;对火灾隐患突出、极易造成重大火灾事故且拒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坚决按照《消防法》和《江西省消防条例》予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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