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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府办字〔2010〕2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重点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全市重点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深刻吸取上海“11.15”和吉林“11.5”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和省委主要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决定在全市重点系统、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的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减少火灾隐患“存量”,严控火灾隐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平安鹰潭”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行动,力争实现“七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违法建筑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营业的场所整改率达到100%。

  ――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达到100%。

  ――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高层建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达到100%。

  ――公共娱乐场所的装饰装修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及聚氨酯泡沫类材料整改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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