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0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皖政办秘〔20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0年,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省有关部门和突发事件信息直报点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特别是各级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认真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为省政府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31号),决定对2010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位居前列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18个单位(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切实打牢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基础,创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不断提升信息报告工作水平,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构建和谐安徽做出新的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先进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