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并为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市、县区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市、县区电台、电视台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
加大残疾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力争达到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残疾人文体活动设施的目标。每年举办2次残疾人专项文体活动,每2年举办1次特奥会。
(八)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体系。建立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鼓励和扶持民间组织、高等院校等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加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建设,减免残疾人法律诉讼费用。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和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其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统计工作,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动态监测和调查。
四、建立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基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及时通报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准确掌握残疾人动态需求,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做好残疾人康复、就业、职业教育、托养等工作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和服务措施的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业务特点制定“两个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快推进。
(二)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两个体系”人才培养机制,改善残疾人工作者待遇。扶持残疾人辅助器具生产经营。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规范评价系统,研究制定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维权、文体、教育培训等服务评估体系。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两个体系”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研讨,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市级重点社科课题。积极开展扶残助残和爱心捐款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