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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O一O年十一月十八日 东政办发〔2010〕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我市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根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山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曝光典型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使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整体推进,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坚持突出重点,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进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坚持打防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广造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整治重点与工作分工
  (一)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盘为重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软件市场集中整治行动。以打击盗版软件和推进软件正版化为重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重点软件生产、交易重点单位和场所进行一次整治。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各级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牵头部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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