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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水利普查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0〕144号 2010年12月17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牧业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和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
  我区是严重干旱地区之一,坚持不懈地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始终是改善农牧业基础条件,确保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前,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水利工作做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以水利为重点”、“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明确要求“要下决心加快推进水利建设”、“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自治区在改善民生促和谐的总体工作要求中,也强调把水利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这就为加快农田草牧场水利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老化失修问题突出,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程和农牧民群众日益迫切和多样化的水利需求有很大差距,农田草牧场水利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正确分析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发展机遇,解决突出问题,以“兴水利,强基础,惠民生”为主题,以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把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作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基础工程来部署,作为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来推进,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突出重点、规模推进,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监督,充分利用冬春有利时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推动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农牧业生产稳定发展夯实基础,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今冬明春全区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要以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两个结合”和“突出五个重点,力争四个增加,实现三个确保”工作部署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行政首长负责制,多渠道、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多措施、大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多方面、大效力整合资源,多层次、大范围动员社会力量,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一是加快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牧区供水条件。要把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作为发展农村牧区公共事业的基础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重点通过落实各项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让农牧民喝上洁净水、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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