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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1〕4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政府机关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自觉使用正版软件为核心,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全面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树立政府机关良好形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使用正版软件专项检查,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争到2011年10月底,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月至2月,各级政府机关对本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使用情况,对使用非正版软件的,要及时整改。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3月至5月,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采购更换阶段。2011年6月至8月,各级政府机关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非正版软件,进行采购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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