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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商务局,洋浦经济发展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0〕8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0〕1694号)及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派出由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从1月18日至31日对全省商务系统和商贸重点企业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现将《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0〕89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0〕1694号)及1月12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厅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工作督查,了解掌握全省商务部门、商贸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督促全省商务部门和商贸重点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时间

  从2011年1月18日至1月31日。

  三、督察范围

  全省商务系统重点企业。重点督查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集(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以及餐饮酒家、加油站等场所。

  四、督查内容

  主要检查市县商务部门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节日值班安排等情况。抽查商贸重点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制度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情况;商场、市场周边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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