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市场体系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林业产业要素市场体系和各具特色、运作高效、符合市场准入规则的专业性林产品交易市场网络体系。在滇东北、滇中、滇南、滇西北布局跨区域省级专业市场,建设以林产品交易、信息发布为重点的昆明林产品综合交易中心;以林浆纸、林板、林化工及木材交易为重点的普洱林产品专业市场;以木材、竹材加工为重点的西双版纳林产品专业市场;面向南亚、东南亚以家具生产和木材加工为重点的保山木材专业市场;以木本油料交易为重点的大理林产品专业市场;以林下产品为重点的楚雄林下产品专业市场;面向“两广”及东南亚以油茶、八角加工系列产品为重点的文山林产品专业市场。支持、鼓励各地建立和完善与区域市场相配套的各种林产品专业交易市场,特别是要发挥口岸桥头堡优势,在开放口岸建立林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和进出口交易市场。积极培育或引进全国性、世界性的林业物流集团,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大中城市建立展销、批发和配送中心,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代理配送、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简化程序,提高通关效率,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综合服务,完善林产品出口物流体系。
13.产品品牌打造工程。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尤其是具有原产地特色的产品企业和品牌,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快特色品牌创建工作,制定品牌战略规划,完善名牌林产品认定办法和监督管理机制,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对创名牌林产品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林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形成以名牌产品带动的产业发展机制。对获得“中国名牌”、“地理标志”、“云南名牌”,被国际和国内森林认证机构认定为“森林认证”的林产品加工企业,被列为国家外贸出口重点支持的林业企业,可享受省一次奖励政策;对获得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物企业,由企业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奖励。鼓励林业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力争到2015年,培育林业产业5个以上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15个以上云南省著名商标;到2020年,打造国家知名品牌10个以上,省知名品牌30个以上。
14.信息化平台工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创新管理机制,以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为重点,合理布局信息化建设,大力加强为经营者提供市场和生产要素信息服务的平台建设,强化政府政策信息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并完善资源、产业、科技、政务4大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提升全省林业产业信息化水平,实现林业产业管理及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和便捷化。不断深化和拓展电子政务应用,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做好省林业产业信息网络平台和“数字乡村”工程互联互通,加快建立全省性林业资源、林权宗地、产业发展、涉林企业、防灾减灾信息数据库,使现有林业资源信息网络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乡 (镇)四级及林业企业、合作组织、交易市场,发挥市场开拓、企业宣传和产品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推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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