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完善出监(所)前评估制度,建立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归正人员的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推广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探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3.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控制体系。重点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和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开展排查摸底,落实教育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违法犯罪现象。
4.严密高危人员管控。摸清精神疾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底数,建立相应机构,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加强服务救助。通过定期排摸、定期筛选、定期核查,实现对高危人员、一般对象的分类动态管理。
(五)探索“两新组织”管理服务模式。加强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两新组织”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方法手段的研究,真正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建立和完善“两新组织”参与基层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增强社会组织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1.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6]67号),根据新经济组织特点,重点在建立组织网络、调解劳资纠纷、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持所在地治安秩序等方面下工夫、见成效。积极探索建立新经济组织间区域性综治组织网络,努力解决单一企业难以解决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2.落实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政策,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鼓励保安服务业和安保中介组织有序发展,支持旅馆业、娱乐业、典当行等组建行业协会组织,实现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同时,依法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其消极影响。加强对境外在浙非政府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切实掌握其背景及活动目的、渠道、方式、规律等情况。密切掌握、积极引导省内社会组织的涉外活动。
(六)探索建立虚拟社会管理机制。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把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积极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
1.加强网络阵地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警务模式创新,加强网上基础信息排查、重点阵地控制、重点人员管控三大基础工作。加大技术防范力度,强化网络监测、预警、侦查、控制、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健全落地查人、依法处理机制。按照依法管理、主动管理、公开管理的原则,强化对网上有害信息、网上重点人员等基本要素的管理控制,逐步构建完善疏控并举、重点覆盖的虚拟社会动态管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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