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开展客票联售、电话订票、网上订售票等业务,为旅客购票提供方便。要根据学生和农民工客流比较集中的特点,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实行集中售票。要公布服务监督电话,妥善处理各类纠纷,使旅客顺心、舒心、放心。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船航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要加强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气,表扬和宣传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创造和谐社会氛围,同时要对行业不正之风予以曝光,促进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变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有关区县和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春运应急预案,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应急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安全有序。交通运输部门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六、密切合作,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证旅客运输安全、有序。铁路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站前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站前环境、交通疏导等工作的落实,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武警、公安、交管部门要及时增加警力,维持正常治安和交通秩序,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管理部门要随时准备投放备用车辆,增加长途和市内客运运力,缓解铁路压力,做好旅客分流工作,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合作,出现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措施,保证客运畅通。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天津市春运期间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3005号)要求,为向广大旅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