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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杭州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十二)着力提升重大项目带动能力。认真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行动计划和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重点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信息化技术等重点工业项目。着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加强与央企、优势大企业大集团的战略合作,加大对国际先进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提升发展。
  (十三)着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实施“大企业大集团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引导大企业做强主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以“瞪羚计划”、“雏鹰计划”为抓手,落实扶持政策,鼓励成长型中小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脱颖而出。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提升科技企业孵化能力。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和国际市场,通过跨国收购、联合经营等多种形式,在海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营销网络和研发中心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四)着力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进一步推广节能减排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加大低碳技术和标准推广应用扶持力度,着力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
  (十五)加大对工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扶持力度。
  1.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面: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提高市财政对区、县(市)重点工业项目的扶持比例。鼓励和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
  2.企业搬迁改造方面:进一步完善搬迁企业税收留成政策,在兼顾迁出地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调动迁入地的积极性。调整并完善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补偿标准,鼓励城区工业企业通过整体搬迁改造实现城市、工业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3.品牌建设和标准制订方面:设立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品牌奖励办法,加大品牌奖励力度。鼓励制定和实施联盟标准、集群采标,促进块状经济质量提升。对建立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和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给予奖励或资助。
  4.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培育方面: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0万元资金,重点培育支持100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可获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种子资金资助,并可按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享受基准利率50%的贴息补助;每年安排500万元对优秀的“雏鹰企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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