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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5、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5月28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五、考试注意事项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周期为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四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的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六、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为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统编教材,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七、缴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下列费用:
  1、报名费: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2、考务费: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八、纪律要求
  1、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全国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2、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4、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各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略)
  2、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或工程监理工作年限证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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