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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冯培恩等17位同志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冯培恩等17位同志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浙政发〔2010〕7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积极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成绩卓著的优秀教师。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冯培恩等17位同志“浙江省功勋教师”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颁发荣誉证书,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不断进取。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积极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名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五届浙江省功勋教师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冯培恩  浙江大学
  田正平  浙江大学
  吴本虎  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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