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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发展核电服务业。围绕核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大力发展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核电服务业,建设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基地。
  1技术研发。鼓励省内核电关联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合作,设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地处长三角的人才密集优势,引进省外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核电关联骨干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及成果转化基地,努力实现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关键产品产业化。
  2工程设计。以在浙核电及相关领域研究设计机构为主体,吸引更多工程设计单位或部门进驻浙江,提升核电勘测、设计、试验、评估、咨询等能力,拓展国内外核电站工程设计市场份额,打造浙江核电工程设计品牌。
  3运行维护。加快建设中国核电城核电运行服务基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国内外核电站提供备品备件、设备检修检测、换料、辐射环境和核安全防护、核应急等核电运行服务,成为国内重要的核电运行管理中心。
  4教育培训。加快发展核电高等教育,引导在浙有条件高校设置核专业,积极推进中国核电培训中心建设,开展核电科研、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行业规范标准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建设国内重要的核电教育培训基地。
  5建筑安装。积极引进国内大型核电建设公司落户浙江,引导我省核电建设企业与国内知名核电建设企业加强合作,提高我省核电建筑安装水平和能力,承揽国内外核电建筑安装工程。
  (二)着力提升壮大核电设备制造业。立足浙江现有产业基础和优势,注重优质资源整合,重点引进和培育核电重装设备企业,改造提升核电辅助设备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推动整机厂和零部件供应商加强合作,培育具有工程总承包、系统集成、融资能力的创新型核电设备骨干企业,建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电设备制造基地。
  1重装设备。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核岛蒸发器、压力容器、堆内构件和常规岛辅机设备等重装成套设备研发和制造,实现我省核电重装设备跨越发展。
  2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引导和推动相关设计院、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三代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和核级自动化仪表研究和产业化生产,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产业基地。
  3消防监测控制系统。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相关配套产品产业链的国产化研发、生产和经营,提高系统集成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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