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核电关联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加快发展核电服务业为重点,着力提升核电设备制造业水平,构筑中国核电和核电关联产业集聚区等发展平台,大力扶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努力在核电高端服务业、核电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上取得重要突破,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关联产业发展与核电建设联动。统筹核电建设与核电关联产业发展,紧盯国内外核电基地建设,有目的、有重点地集聚关联企业和科技、人才等要素资源,推进关键技术、设备和服务自主化进程,提升核电关联产业规模和水平。
  2坚持做强辅助设备与培育成套设备联动。继续做强做大核电辅助设备产业,提升品质,丰富品种,增强系统集成能力;积极培育大型成套重装设备企业和产品,努力扩大设备总承包领域份额,增强我省核电关联产业整体实力。
  3坚持集聚发展与功能提升联动。引导核电设备研发、生产和相关服务企业向核心区域和重要平台集聚,适度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提升设备制造水平;加快发展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等服务业,拓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研发设计、集成供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4坚持开放引进与本土培育联动。抓住国内核电关联企业和科技、人才要素布局调整的机遇,重点引进核心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国外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推动省内外企业合作,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5坚持政府主导与企业主体联动。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引导和扶持培育,推动我省核电关联企业有效进入核电市场,扩大市场份额。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成国内重要的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制造基地。
  --取得核安全许可证的企业达到50家左右,取得核电合格供应商资格的企业达到200家左右。
  --中国核电服务基地和核电设备制造基地雏形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具有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筑安装等功能的核电技术及产业服务体系,全省实现核电关联服务产值400亿元左右。
  --培育龙头骨干制造企业5家左右,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较强设备成套能力的核电设备制造体系,全省实现核电设备销售产值200亿元以上,带动关联设备制造企业销售产值2000亿元左右。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