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广党〔2010〕22号)
各党委(总支)、支部:
领导点评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方式。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各级党组织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晋创先发〔2010〕10号)要求,2011年1月12日前,在各党委(总支)、支部认真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现就做好领导点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点评原则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委(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
(一)全面覆盖的原则。落实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的要求。
(二)分类点评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进行分类点评,努力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逐级点评的原则。采取一级点评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方式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看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对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安排部署是否周密、宣传氛围是否浓厚、实践主题是否特色鲜明、职工群众是否积极参与、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工作是否到位等情况进行点评。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广电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确定点评方式
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措施、进展和实效,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点评活动开展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要将此项工作做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领导点评时局创先争优领导组办公室将派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