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在全局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晋广发〔2010〕94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山西建设纲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根据省委依法治省领导组《关于印发依法治理工作示范标准及百分制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依治理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我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重要性
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是加快建设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省委决策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证。对于强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建设勤政、高效、务实、廉洁的广电队伍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明确方法步骤,按照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相关要求有序展开
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标准高的工作。创建活动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把关,局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各单位按照省委依法治理领导组下发的《关于印发依法治理工作示范单位及百分制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达到各项标准后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局机关法规处申报“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由局相关处室进行初验,并做出书面初验合格报告后,再向省依法治理领导组进行申报,同时附相关实证材料。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前。
三、严格申报条件、杜绝弄虚作假
申报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普法先进单位;
(2)精神文明单位;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单位;
(4)计划生育达标单位;
(5)先进党组织;
(6)行业先进单位;
(7)绿化、园林化先进单位;
(8)六无单位:即无腐败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及人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刑民事及治安案件;无黄、赌、毒案件;无集体上访事件。
(9)成立依法治理领导组及其办公室,有依法治理规划、年度计划、总结。
(10)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办公室有(专兼职)人员。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