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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马政〔2010〕7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近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波动幅度较大。县区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现就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市场供求变化,加大对主要生活必需品、农用物资和紧缺商品的采购供应力度,充分发挥骨干流通企业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要制定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保障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的综合平稳供应,努力实现“以量稳价”。各集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在春节前,保证每天有3个品种的蔬菜价格在每500克1元以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县区政府等)

  二、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市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按照国家要求,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同时动员其他通道减免来我市的鲜活农产品车船运输费,吸引尽可能多的鲜活农产品供应我市。鼓励和支持大型超市在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实施“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当涂县政府等)

  三、及早组织做好“两节”市场供应。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市商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明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的市场供应特别是副食品供应作出具体安排,确保“两节”生活必需品供应。市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检查,坚决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

  四、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下拨支农资金,切实把各项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扩大速生蔬菜和冬春蔬菜的生产规模,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给予必要的专项补贴支持。支持设立临时蔬菜交易场所,方便农民直接进城交易,努力提高蔬菜自给率。大力抓好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其他紧缺商品的生产。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农业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深入田间地头,加强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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