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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2.所有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离校前须填写此表,选择“自主创业”及“其他灵活就业形式”时必须填写具体就业内容。
  3.高校可以在本表基本信息基础上自行行表,适当增加内容和项目。
  4.高校应妥善保管此表并注意保密,保存期限两年。

  附件3:
  2011年上海市高校待就业应届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

姓名

 

性别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高校名称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学历

 

学号

 

希望推荐方向

 

联系地址(非校内)

 

邮编

 

联系电话(非校内)

 

手机

 

E_mail

 

就业单位推荐情况(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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