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十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十四)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
附件二:《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项目人员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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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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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等级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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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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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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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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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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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驻西安地区分支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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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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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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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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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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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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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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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申 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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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主动接受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现申请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手续。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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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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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复核人: 处室负责人:
勘察设计处(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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