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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十二)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十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十四)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附件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
  附件二:《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项目人员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资质等级及范围

 

邮政编码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驻西安地区分支机构情况

行政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企 业 申 请

本企业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主动接受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现申请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手续。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备 案 意 见

     

经办人:     复核人:      处室负责人:

勘察设计处(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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