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电集团医院特需病房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电集团医院:
你院《关于开设特需病房的请示》(西电医字〔2010〕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关于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开设特需病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102号)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特需病房设置床位数不得突破总床位数的20%。
二、收费标准
1、单人间:面积20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电话、衣柜、卫生间、饮水机1台、床头柜、衣架1个、中心吸氧、传呼对讲系统、实行责任护士24小时服务。每间每日120元。
2、单人间:面积26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电话、衣柜、卫生间、饮水机、床头柜、衣架、中心吸氧、传呼对讲系统,实行责任护士24小时服务。每间每日150元。
3、套间:面积40平方米。内设空调、彩电、沙发、衣柜、会客厅、电话、卫生间、写字台、中心吸氧、传呼对讲系统,饮水机,实行责任护士24小时服务。每套每日280元。
三、原市价费发〔2003〕335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