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各类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活动信息,跟踪报道各级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创新措施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就业工作、帮扶困难就业人员的良好氛围。全市将举办就业援助月主题宣传日活动,区县要根据自身活动推进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宣传日活动,将活动推向高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帮扶成果。就业援助是一项长期任务,活动结束后,要对通过帮扶已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进行跟踪服务,复查验收就业政策兑现到人情况,根据情况提供下一步后续服务,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四)做好方案上报和总结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要认真制定好援助月期间各项活动安排,于2011年1月7日前将活动方案和《2011年就业援助月准备情况表》(附件1)分别上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11年3月4日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上报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2011年就业援助月准备情况表》
附件2:《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报)
附件3:《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各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填报)
附件4:《2011年城镇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状况调查登记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填报)
附件1:
2011年就业援助月准备情况表
采集岗位数
| 摸底户数
| 已确定的
援助人数
| 援助月活动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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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活动时间
| 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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