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39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于2011年“两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
二、活动启动时间
2011年1月5日
三、援助对象
(一)本市促进就业政策涵盖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四)其他各区县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活动内容
全市要重点开展好“一进五送双确保”活动,即进困难人员家庭,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送技能、送温暖,确保本地区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稳定,确保残疾失业人员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为就业困难群体和残疾人尽快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一)进困难人员家庭,摸清基本情况。各区县要依托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普遍开展一次“进家入户”调查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建立“一册一账”,即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帮扶人员花名册,以个人为单位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跟踪服务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制度,确保不丢不漏,做到困难情况摸查清,需求意愿了解透,为援助活动开展打好基础。
(二)送岗位,因人选岗,一人多岗。各区县要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共享岗位信息资源等多种岗位信息采集途径,开发掌握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及时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同时,开展“送岗上门”活动,紧密结合调查摸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