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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海参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三)提升海参精深加工水平。加快海参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使用,鼓励引导企业运用现代生物技术提取海参营养成分,推进海参加工向深度拓展,提高海参产品的加工增值率和附加值。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干海参、盐渍海参、即食海参、海参多肽口服液、海参胶囊、海参多糖颗粒等系列化、多样化产品。到2015年,全市50%以上的海参产品实现精深加工。

  (四)搞活海参市场流通。鼓励海参生产流通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快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和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稳定高端市场,扩大公众市场,增加海参销售。对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规划建设海产品交易中心,增强市场交易和辐射能力,形成在全国市场具有影响作用的海参价格。

  (五)推进规模化经营。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重点培植10家海参育苗龙头企业、10家海参养殖龙头企业、10家海参加工龙头企业。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品牌、信息等优势,辐射带动海参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产业合作。要对全市未开发利用海域进行评估论证,对海参养殖、加工、流通项目进行统一包装,通过项目对接、专业媒体和网站对外推介等方式,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我市海参产业。鼓励企业“走出去”,开展“北参南养”、“东参西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赴俄罗斯、朝鲜等国家投资,开展海参增养殖和精深加工,形成本地与外地、国内与国外齐头并进、相互补充的良好格局。

  三、突出标准化生产、科技创新和品牌培植,全面增强海参产业竞争优势

  (一)实施标准化生产。 以生产优质、安全、生态海参产品为目标,建立健全从海参育苗、养成到加工的全过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实现海参产品质量可追溯。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完善海参育苗与养殖标准,推行海参养殖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制度,大力组织实施标准化养殖。加快海参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乳山市塔岛湾建设2万亩海参池塘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在荣成市靖海湾建设4万亩海参围堰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在荣成市俚岛湾--爱伦湾--桑沟湾海域建设2万亩海参浅海设施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在威海市区西北海域建设10万亩海参底播增殖标准化示范区,促进海参养殖标准化的推广实施。到2015年,全市海参无公害养殖面积比例要超过90%。要组织、引导海参加工企业标准联盟开展标准化工作,主持或参与海参加工技术方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联盟标准制修订,加快海参加工标准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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