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人才和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人才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情况,现将我市2010年度人才和工资年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内容
(一)《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这套表有13张,共5231个指标项。
(二)《2010 公有经济企业经验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这套表有10张,共3710个指标项。
(三)《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这套表有20张,共13919个指标项。
统计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年报工作组织安排
(一)分工组织。
按照以往工作经验和模式,依分级管理逐层负责的原则进行分工组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市直机关、事业、公有经济企业单位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各区人事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辖区单位人事统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市国资局负责所属公有经济的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市直各机关单位负责组织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统计工作,并进行有关数据和报表的采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上报方法及要求。
1、《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报表》、《2010公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报表》。这两类统计工作由申报单位通过“统计调查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统计软件上报,最后生成的有关报表和信息盘分别报送我局相关业务处室。
2、《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各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所在区人事部门直接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生成报表,经汇总、数据校核后送报我局工资处;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由我局在工资统发系统软件中直接统计。
(三)报送时间要求。
201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数据上报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各有关单位请在规定上报日期之前将本级、本系统的人事统计数据(报盘)及相关报表按统计要求报送我局。职员处负责接收事业单位数据,人力资源配置处负责接收公有经济企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