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整治行动。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1.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全市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2.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图书、音像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
3.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
4.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出版物的进口、批发、零售、出租等行为,加强娱乐场所卡拉OK曲库内容管理,加强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
5.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络播放节目的监管,依法打击广播影视和视听新媒体领域的侵权盗版盗播行为。
6.对市内重点软件生产、交易场所和单位进行整治,对研究、设计、开发和制造企业所使用的计算机专用软件的正版情况进行查处。
7.对各级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尽快实现政府机关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正版化。
(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由市工商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知识产权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1.市工商局负责制定全市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2.加强对商标印制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制作和销售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
3.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4.加大对假冒伪劣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力度。
5.加强对网上购物和电视、电话购物活动的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