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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10〕10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威海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国家、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使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使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整体推进,强化生产源头、流通、消费等关键环节整治,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过程治理;坚持突出重点,结合威海实际,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集中查处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坚持打防结合,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相衔接,一手抓集中整治,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务求实效,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既要广造声势,更要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工作重点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大型商场、超市、药店、各类展会等为重点整治环节,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食品药品业等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农资等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打防结合,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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