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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经研究,同意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名单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博士后科研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设立的12家基地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博士后具体管理部门,制定本单位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根据发展需要提出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积极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认真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招收博士后人员要坚持公开招收、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明确考核重点和标准,保证博士后研究水平和质量。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在经费、人力、物力配置上满足博士后科研工作需要。

  三、新获准设立的基地应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尽快启动各项博士后工作。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12家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郝时飞,林家乐,电话:82105486,82108774)

  附件:
  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12家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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