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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加强各级各类师资培养与培训,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34.促进德育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出台《上海市中小学班主任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注重班主任队伍的分层分类培养,形成分层递进的培训组织管理体系。开展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建立师资状况数据库,制订《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继续做好辅导员和高校思政课教师培训和骨干研修工作,加强培训质量监控,提高培训实效。加强对“阳光学者”的跟踪培养,培养专家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和马克思主义学科带头人。

  35.完成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岗位聘用、签订或更改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等工作,指导各单位完善政策和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度。在明确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学校规划定位基础上,逐步解决校际编制额度不平衡问题,继续调整市属高校编制。

  36.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开展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引领作用。继续开展农村教师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实施职初教师基本功培训项目、青年教师基本技能研修项目、骨干教师培训者培训项目、专业学科培训项目、远郊区薄弱学校教师提升培训项目、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教师专题培训项目、远郊区县暑期英语教师强化培训项目。完成第二期“双名工程”总结和成果展示工作。继续推进第二期优青项目后备人选培养工作。

  37.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学团队。研究制订《上海市中职教育师资素质提高“十二五”计划》。启动校长教学改革领导力培训计划、百名“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和千名“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三支队伍”建设工作。建立鼓励校企合作培养教师制度,研究制订中职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的实施办法。继续开展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全年增加100名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名额。加强国家级和市级职业教育师资基地建设。

  38.实施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海外优秀人才招聘力度,积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继续实施上海市“千人计划”和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开展“东方学者”岗位计划绩效评估。启动“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提高高校教师中具有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实际部门工作经历教师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修订“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实施办法。

  39.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民办教育“强师工程”,投入专项资金培养民办学校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专业校长和管理人员;举办民办学校优秀教师高级研修班,制订实施民办学校专业校长资质认定和考核办法,鼓励民办学校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并予以奖励。

  九、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优化学生成长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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