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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17.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在已成立的13个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继续推动有条件的区县和行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鼓励集团内的职业院校吸纳企业设备、技术和人才等优质资源为职业教育发展服务。拓展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功能,探索建立集团内各职业院校的衔接、沟通和弹性学制,实现中高职教育与培训联动发展。建立有利于集团良性发展的投入和运行机制,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都市农业的能力和水平。

  18.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借鉴国际职业教育的先进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探索企业和政府及社会相关力量共建的办学体制,探索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上海国盛集团和嘉定区政府合作共建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等试点,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融入产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建立由政府、行业、企业参与共建共管的办学体制,以及与产业界直接联动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19.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和课程教学改革步伐。制订高职院校“十二五”重点专业建设路线图,全面推进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工作。重点建设40-50个上海市级高职重点专业,启动本市第一届高职院校重点专业教学“比武”;重点建设100个优势突出、适应上海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的中职学校精品特色专业。完成对6所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继续实施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提升高职师资教学能力,启动行业高职院校提升计划。开展上海市中职学校教学质量评估,完成第一批申报学校的实地评估工作。研究制订《上海市高等职业教育产学研合作促进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依托行业、企业,促进课堂教学与岗位操作训练相结合、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相结合、学校教学与顶岗实习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拓宽实习渠道,明确实习任务。

  20.逐步扩大实施中职校学生免费教育范围。研究制订中职校扩大实施免费教育范围,完善免学费工作机制。加强帮困助学金发放的监督管理,确保帮困助学和免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实施中职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新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合理、科学增长机制。

  五、实施内涵建设工程,持续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社会能力

  21.探索分类管理改革,逐步建立高校分类指导服务体系。以推进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突破,转变政府职能,提升高校自主发展能力;加强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严格监督管理、注重绩效考核,形成政府与高校有效互动的运行模式。制订上海高校发展定位规划,通过“085工程”的具体项目进行引导和支持,建立高校办学质量分类评估标准。结合 “985工程”和“211工程”三期建设,开展部属高校发展定位规划和学科专业布局结构优化工作。开展市属本科院校发展定位规划认定工作,加强学科专业评估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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