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办〔2011〕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工作要点
上海2011年教育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对全年工作提出的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上海“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进一步重视改善民生,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编制实施“十二五”规划,统筹推进重点项目
1.启动实施“27+10+10”项目。统筹安排“完善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等27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上海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0个“教育综合改革重点试验项目”和10个“重点发展项目”,做好2010年先期启动的“推进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改革”等10个子项目的实施工作。尽快遴选确定2011年拟启动的有关项目,并做好项目的规划、论证和组织实施工作。
2.整体规划“十大工程”项目。抓紧完善对“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职业教育示范校和能力建设工程”、“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高等学校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教育国际化重点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市民终身学习促进工程”、“学生实践和创新基地建设工程”、“学生健康促进工程”等“十大工程”45个子项目的整体规划和详细论证工作,形成2011-2015年分年度实施方案,重点对2011、2012年的实施方案进行细化和具体化。
3.编制实施“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上海市“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完成德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等“十二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启动实施工作,指导各高校、各区县教育部门做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教育引导,深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4.整体谋划学校德育科学发展。召开上海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十二五”期间全市学校德育工作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内容体系及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德育课程的系统性和衔接性。召开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出台《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