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延长的公告
(苏府公〔2011〕1号)
经研究决定,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10年注册的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延长至2011年6月30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