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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府办〔2010〕34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制订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指导意见

  随着全球产业链的拓展和经济一体化水平的提高,服务贸易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十二五”期间,在苏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过程中,推动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推动苏州服务贸易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三区三城”建设的目标任务,抓住国内外服务贸易加快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把发展服务贸易作为今后十年苏州对外贸易发展的重点,充分发挥苏州在产业、政策、金融等方面的比较优势,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苏州建设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示范城市和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
  (二)发展思路。
  依托人文优势,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依托区位优势,主动接受上海的辐射,形成与上海在服务贸易规划上的互补和错位发展。依托载体优势,推动服务贸易集聚发展,促进结构的优化升级。依托开放优势,发挥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优势,争取跨国公司把研发和销售环节的外包业务转移到苏州;抓住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的契机,探索以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以股权投资为支撑的服务贸易发展的新模式。依托产业优势,进行制度创新,大力发展金融、物流、商务旅游、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贸易。
  二、总体目标
  (一)第一阶段:产业集聚阶段(2009~2012年)。
  发挥国际制造业基地优势,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会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商务旅游,建设国际化商贸流通示范市场,重点发展服务外包,稳步提升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推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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