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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寒假和春节期间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保〔2011〕1号)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

  2011年寒假、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和假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好安全稳定工作部署,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严格门卫管理和校园值班巡逻,确保校内技防、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校园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加强监管,建立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汲取“11·15”火灾事故的经验教训,在放假前,集中力量对校内高层建筑,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校宾(旅)馆,食堂、图书馆、师生活动中心,实验室、危险品仓库、锅炉房、配电站,地下空间、“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建筑施工工地等各类重点场所和各类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特别要查找并消除火灾隐患和使用燃煤、燃气等容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及时清理整治。要认真检查技防、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保障其良好率。各单位要认真排查、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市教委近期将组织暗查和暗访。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普遍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以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范传销和电信诈骗为重点。要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师生,提醒广大师生员工珍爱生命、遵守法律、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用电、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主题,让学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不当和违章用电、用气而引发人身伤害事故。要求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冒险。要提高学生的警觉意识和对危险的辩识能力,谨防陷入传销和电信诈骗陷阱,避免人身、财产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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