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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1〕18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保发改交能〔2010〕78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0〕665号),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荣乌高速公路徐水互通连接线延长段(津保北线-G107)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二〔2010〕55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路线起自京港澳高速徐水互通西侧与津保北线交叉处,经小新安、北孤庄营、中孤庄营,终于荣乌高速徐水互通连接线与107国道交叉处,并与该连接线顺接,路线全长4公里。

  二、同意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全线桥涵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各结构层厚度通过计算后确定。其它技术指标按原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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