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嘉兴220千伏梧桐、110千伏陆桥和金沙变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浙发改能源〔2010〕1060号)
浙江省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准嘉兴220千伏梧桐、110千伏陆桥和金沙变扩建工程的请示》(浙电发展〔2010〕12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嘉兴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居民生活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的需要,在2011年建成梧桐变220千伏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陆桥110千伏变扩建工程和金沙110千伏变扩建工程是必要的。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总规模为扩建220千伏变电所1座,安装变电容量18万千伏安,扩建110千伏变电所2座,安装变电容量16万千伏安。具体为:
1、梧桐变220千伏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扩建220千伏梧桐变电所,安装1×18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0.96万千乏;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
2、陆桥110千伏变扩建工程:安装1×8万千伏安变压器,新建20千伏出线间隔10个,20千伏本期采用2个单母接线,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6000千乏。线路本期自110千伏禾陆1273线T接点开口,开口后一回接至220千伏禾城变,另一回接至220千伏烟雨变。从开口处至陆桥变采用同塔双回线路架设。其中双回路部分目前已建设完成,本期于陆桥变东侧补充建设一基单回路钢管杆。
3、金沙110千伏变扩建工程:扩建110千伏金沙变电所,安装1×8万千伏安变压器,将10千伏Ⅱ段母线上的线路迁移至Ⅰ段母线,拆除10千伏Ⅱ段设备,在原10千伏Ⅱ段位置扩建20千伏出线间隔10个,20千伏本期采用2个单母接线,10千伏采用单母线接线。新增低压并联电容器2×6000千乏。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761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817万元。浙江省电力公司出资本金1204.25万元(占动态总投资的25%),其余3612.75万元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解决。浙江省电力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所投资项目的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偿还。
四、请项目法人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工程设备采购及建筑施工均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主体工程与征地拆迁费用在工程概算和财务决算中分别计列、分别考核。工程造价以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电网项目财务核算依据。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