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1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发改经贸〔2010〕1070号)


各市、县(市)发改委(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即日起开展2011年浙江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必须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择优选择。重点围绕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贸会展、总部经济、科技服务、旅游业、创意产业、养老与社区服务等方面选择一批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必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手续齐全,建设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
  三、报送时间。12月3日前,请各单位将上报文件以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附件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并将项目计划表电子版发送至jmc0571@163.com。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