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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浙发改函〔2010〕402号)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关心和指导下,通过全委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委2010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圆满完成。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我委今年共承办国家、省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13件(其中:建议143件、提案170件;主办180件,会办133件),较上年在数量上增加了57件,而在内容上涉及面更广,针对性更强,要求更高,既有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也有解决实际问题方面;既有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起战略性、前瞻性的作用的,也有对推动我省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方面出谋划策的。代表、委员们从多视角对国家战略层面制定我省“十二五”规划,以转型升级为重点推进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海洋经济、生态经济、民营经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重视民生建设等方面的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我委做好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委党组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推动工作、提高效率、了解民情、改善民生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办理责任,严格落实办理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提案办理效率与质量,做到了沟通率、按时办结率、满意率三个百分百,解决率有新的提升。得到了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协办公厅的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
  我委深刻认识到办理建议提案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改进工作、提升效能、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把建议提案办好、办实、办出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委主要领导多次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指示,分管领导经常了解办理情况,督促落实,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诚心实意、主动热情与代表、委员们沟通交流。按政策规定办理好建议提案,使代表和委员们满意。我委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协调督办,处室领导具体抓”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并且,把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先进处室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各承办处室的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沟通率及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有力地促进了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分解任务,搞好交办。每年省里建议提案交办会议后,委办公室先提出交办方案,经委党组审定后,再专门召开提案“交办会”,委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办理工作的要求和具体措施,落实办理责任,对每件提案办理实行“四定”,即定领导、定处室、定要求、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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