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安吉县11省道马家渡至椅子塔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403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安吉县11省道马家渡至椅子塔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0〕274号)及湖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安吉县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现有11省道特别是穿越重要城镇递铺镇路段已无法满足交通发展的需要。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安吉县公路交通网络,提升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推进区域城市化进程,加快安吉县 “美丽乡村建设”都有着重要意义。项目符合我省省道干线公路网布局调整意见和《湖州市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2003-2020)》。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安城马家渡附近11省道与马良线交叉处,路线由东向西,上跨西苕溪后,在帮西岸北侧下穿杭长高速,跨西港溪,经唐家村、大明山、中南百草园、严家村后走新线,在渡口附近再次上跨西苕溪,过石家塘,在姚家岭附近利用赤椅线过稻好坞村至终点与11省道相接,主线长约17.9公里。另在稻好坞村设连接线长约1.0公里,公路养护管理站房1处。
该项目主线和连接线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7.1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安吉县政府负责筹措。项目法人为安吉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