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措施,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安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示范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一是强化社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对示范区的重大决策或重大项目建设,主动介入,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违法犯罪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切实降低社会风险。紧紧围绕示范区建设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常态化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二是强化社会面管控,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示范区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干扰工程施工、盗抢生产资料以及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其坐大成势,形成地方黑恶势力。密切关注工业领域、经贸领域和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诈骗、传销等各种经济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加大示范区社会治安防控力度,进一步充实一线警力,督促落实企事业内部安全保卫措施,有效组织群防群治,提升整体防范能力。三是强化治安乱点整治,优化社会治安环境。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四是强化安全监管,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注重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建立公众参与管理服务的新模式,共同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危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五是强化“两个实有”管理,夯实公安工作基础。积极争取综治、街道等相关部门支持,切实抓好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两个实有”管理工程,提升对动态社会的管控能力。
四、优化机制,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警务工作模式。紧紧抓住设立示范区、融入长三角的历史机遇,大力探索实施符合现实斗争需要、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安工作新机制,做到工作理念方式和体制机制与长三角有效对接,公安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一是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新机制。大力推进公安“大情报”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能力和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实现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案事件防范预警。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处突机制,把握时机,讲究策略,及时、依法、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二是探索打击犯罪新机制。建立健全打击犯罪尤其是跨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优势,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挤压犯罪空间。重点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警务协作,实现与长三角地区应急指挥联动对接。三是探索社会治安防范新机制。大力推进社会面动态防控网络建设,形成由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防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六张网”组成的,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四结合”的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社会面动态防控网络。四是探索社会管理新机制。从既有利于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又有利于保障和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角度出发,改进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机制,重点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