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皖公发〔2010〕6号)
各市公安局:
2010年1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个进入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在安徽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推进示范区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力服务和保障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的重大意义。皖江城市带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9市以及六安市的金安区和舒城县,共59个县(市、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立足安徽,依托皖江,融入长三角,连接中西部,重点承接装备制造、原材料、轻纺、高技术、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六大产业,着力打造合作发展的先行区、科学发展的实验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逐步成为长三角拓展发展空间的优选区,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战略支点,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增长级。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更是安徽发展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不仅顺应了科学发展的大局,顺应了产业转移的大潮,也顺应了中部崛起的大势,有利于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设国家级示范区,必将进一步激发皖江地区的综合优势,全力打造引领全省跨越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加速推进安徽奋力崛起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深远历史意义,全力承担示范区建设的重任,奋力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展示公安机关服务示范区建设的决心和作为。
二、更新理念,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按照与长三角全面对接、与国际惯例有效接轨的要求,加快转变职能,创新服务手段,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公安服务。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对公安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大力加强公安基层所队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负责制,严格落实服务承诺事项。二是出台具体措施。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在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和交通管理以及防范和打击犯罪等方面,研究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促进人才流动、保障重大工程建设、方便境内外人员往来以及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等提供最直接、最便捷、最有效的服务。三是深化警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的运行过程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警务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打造阳光警务、透明警务。四是拓宽服务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介,逐步开通身份证申领、机动车注册检验、消防审核验收等行政服务及审批事项的预约、申请以及行政审批事项表格下载等服务功能。在省内主要互联网网站、论坛和交互式栏目设立“报警岗亭”和“虚拟警察”,及时受理和处置对网上违法信息和违法犯罪案件的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