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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4.支持示范区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示范区开展国家级或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加快提升现有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功能,鼓励和引导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园。支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市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支持示范区各市探索建立创业投资专项资金。

  5.支持示范区公共实训等基地建设。从2010年起,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配备示范区市县公共实训基地的实训设备。支持示范区各设区的市建设与其承接产业相配套的公共实训基地,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能力。从“十二五”起,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体化工程,项目安排向示范区适当倾斜,帮助示范区各县(市、区)依托现有培训资源,提升改造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

  二、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为示范区提供有效的才智支撑

  6.加强示范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示范区内高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建立皖江人力资源培训基地。根据产业发展、产业承接对人才的需求,帮助示范区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为示范区承接产业转移培训高级管理人才、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双师型”人才。加大示范区内服务承接产业和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优秀领军人才快速成长。深入推进示范区内“115”产业创新团队建设,有效提升重点产业自主创新水平。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人选选拔培养以及博士后工作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示范区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力度。

  7.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示范区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帮助示范区各市建设1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在人力资源富余的县(市、区)新建或扩建1所技工学校。打通高等职业学院、技师学院在办学、技能人才培养、就业方面的互通互认渠道,鼓励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工院校建立帮扶与合作办学的机制。支持示范区探索建立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免费培养技能人才经费保障机制,鼓励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进入示范区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学习。对企业急需的技术工种学生实行培训补贴。

  8.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依托省级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关高校和其他境内外教育培训资源,每年为示范区培训一批县(处)、科级领导干部,重点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能力和适应形势、引领发展、服务发展的能力。指导示范区公务员管理部门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十二五”公务员培训规划和专项培训计划,完善政策措施,提高示范区公务员素质;深化与长三角地区公务员培训合作,不断拓展示范区公务员培训空间,增强公务员培训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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