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会同工商部门对经营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畜禽肉产品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六)对全省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规模、有重点的集中整治和检查活动,以规范酒类市场,净化酒类商品的流通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负责组织参加的各项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拒绝为侵权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遏制侵权现象的发生。配合海关、商检做好大宗进出口商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参展企业进行诚信守法宣传,遏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使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八)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督导全厅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推动全省商务领域软件正版化全面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九)建立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召开外商机构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了解外商投资企业和相关外国商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搜集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诉求。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和部署工作(2010年12月16日前)。对全省商务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拉网排查打击(2010年12月17日-31日)。严厉查处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集中重点打击(2011年元月-2月)。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集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和处罚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第四阶段:巩固行动成果(2011年3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目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情况上报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州市商务局、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方式调结构的高度,站在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高度,站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劳动、激发全民创新精神的高度,站在树立云南良好形象,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各州市商务局、机关各处室、单位领导要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