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新春上海云品大集”商品展销活动的通知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举办“新春上海云品大集”商品展销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及相关协会、企业:
  为了进一步落实“云品出滇”项目,借助中国东盟自贸区商务门户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尝试线上线下交易相结合的方式把云品推向上海及全国市场,在2011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我厅将组织我省特色商品在上海举办“新春上海云品大集”商品展销活动。活动期间,云南省商务厅还将与上海市商务委共同签署东西互动在推广电子商务方面的战略合作协议。现将此次商品展销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新春上海云品大集”商品展销活动由我厅和上海市商务委共同主办,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和云南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承办。时间定于2011年1月15日至25日,为期十天,地点在上海龙之梦长宁路购物中心。
  二、此次商品展销的主题是“七彩云南 珍品荟萃,云品大集 云品贺岁”,将以多样化的云品特色产品组合成不同层次的云品贺岁礼包,为上海消费者提供新颖、喜庆、独特(现场购物与网上购物相结合)的购物体验。
  三、此次商品展销活动采取统一宣传、统一营销、统一推广的模式,由云南品牌企业促进会统一组织:1、通过YC认定企业的产品;2、各州市商务局报送的“一州一策、一县一品”的产品;3、各州市商务局推荐的本地企业的名、特、优产品前往上海销售,企业人员无需前往,由省品牌企业促进会及所属企业与供货企业签订供货结算协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