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办产函[2010]1651号通知要求,按照《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将开展2011-2012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企业按照《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核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1年1月4日前将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报省商务厅(产业处)。
二、我厅在对企业申报文件进行初审后,将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初审意见及申请文件报送商务部(产业司)。
三、商务部(产业司)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定,以公告形式公布2011-2012年度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名单。
商务厅产业处联系人:何春兰
联系电话:0871-3145322,传真:0871-3164636
特此通知
附件1、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申请条件
附件2、申请材料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企业申请条件
一、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或者为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需取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资质;
三、近3年内未受过国家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受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四、已建立健全专门的麻黄素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机制并配备专门管理人员;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关易制毒化学品知识及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