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请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确保本地区商贸领域生产安全。商贸企业要成立以法定代表人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是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节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各种店庆、促销活动的监管;对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等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检查;对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等。
三是完善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