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3)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出台信用农户优惠措施,推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业务模式。研究制定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给予政策优惠。结合信用评价,创新保证方式,推广小额信用贷款。

  3.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建立信用自律机制,提高信息透明度和信用管理水平,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条件。

  (1)建立中小企业基础信息库。以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部门掌握的信息为主体,制定统一的中小企业信息采集数据项,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牵头,建立全市中小企业基础信息库,纳入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所掌握的信息纳入中小企业基础信息库,并及时进行更新。

  (2)加强中小企业信息查询应用。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基础信息库“服务政府、辅助银行、助推企业”的作用。加强对中小企业信息资料的查询、分析、研究,为宏观指导和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将中小企业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数据库,为银企合作提供服务。

  (3)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按照“行政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面向市场,推出一批有实力、守信誉的企业,借助银行间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信用评级,深入挖掘企业商业信用资源,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发展。进一步推进担保公司信用评级,增强担保公司信用意识。

  (三)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深入开展信用宣传教育,促进信用信息产品的广泛应用,形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交往中践诺履约。

  1.大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深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逐步建立信用宣传长效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光荣,见利忘义可耻”的良好信用氛围。市里每两年、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一年组织一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评比活动,对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单位、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表彰。

  2.强化信用信息产品的生产与应用。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信用中介服务机构,更好地满足社会多样化的信用服务需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着力推进企业信用报告、评级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借助信用体系,规范开展企业间的商账追收等新业务。倡导企业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产品,不断扩大信用信息产品的使用覆盖面。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